2023-03-24 16:05:42 | 帮帮网
北京科技大学坚持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学校人才培养全过程,着力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构建完善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注重面向全体、分类施教、强化实践和文化引领,切实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完善制度保障,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综合改革相融合。制定创新创业教学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本科生、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明确学生参加创新创业活动可以折算学分、计入学业成绩,允许学生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成立创新创业工作指导委员会和创新创业中心,建立二级学院创新创业分中心和分基地,形成校级指导、中心统筹、学院执行的工作机制。鼓励教师参与创新创业指导,设立优秀学科竞赛指导教师奖,明确将教师指导学生科技创新活动作为岗位评聘和晋升重要指标,对教师开展创业教育的教改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加大经费投入,年均投入近600万元,设立科技创新与创新创业训练、创业团队资助等专项经费和创新创业奖学金。
构建课程体系,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育人相融合。加强创业教育“第一课堂”建设,将科技创新作为必修环节纳入本科培养方案,要求本科生完成不少于8个创新创业学分。开设《创业管理》《创业融资及财务分析》《商业计划书撰写》等90余门课程,编写《创业政策指南》《大学生创业教育教程》等教材。开设《新生研讨课》,邀请知名教授围绕学科前沿、交叉学科、创新创业等专题向一年级学生授课,每年授课60余门、覆盖3500余人。组织《创业实务》系列培训,举办“初创企业法律及知识产权”“产品设计及开发”等主题讲座,提高学生解决创业问题的能力。加强教学研究,《基于创业计划竞赛的北京市大学生创业能力培养模式研究》等获评北京市社科基金项目。
搭建活动平台,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育人相融合。加强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建设,建立大学生自然实验中心、工程训练中心等8家创新基地,工程实践创新基地、信息工程创新实践基获评北京市“高等学校示范性校内创新实践基地”。举办多种形式的创新创业活动,打造创业体验日、创学堂、贝壳天使实战营、创业Pa等四大品牌项目,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增加学生直观体验。设计三级“递进式”实训体系,完善“初级”“中级”“高级”进阶培训内容,满足学生不同阶段的知识和实践需求。
深化校企合作,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协同育人相融合。先后与100余家企事业单位、地方政府共建实践教学基地167个,联合培养应用型创新创业人才。组建创业导师队伍,聘请校友、专家、企业家等开展集中辅导、“一对一”项目跟踪。引入企业、校友资源,建立专项创业基金,支持学生实体创业。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开展孵化器战略合作,为学生创业团队提供完善的综合服务及专业服务。2015年学校获评“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和硕士授予权的高校之一,设有研究生院。培养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在内的各类高级专门人才。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颁发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本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第三条 学校有学院路校区和沙河校区两个校区。学院路校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丁11号,邮政编码:100083。沙河校区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南二街9号,邮政编码:102206,距学院路校区22公里。学校对两校区实行统一管理,本科生1-2年级在沙河校区学习;3-4年级在学院路校区学习。
第四条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组建招生委员会,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建议咨询和民主监督;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集体审议和决策。
第六条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1. 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 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3. 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4. 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 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帮帮网
6. 组织协调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等工作;
7. 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八条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九条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面向全国招生,根据教育部“促进区域入学机会公平”的政策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统筹考虑近年来各省(区、市)的考生数量、生源情况和生源质量,研究确定来源计划。招生计划与相关考试科目要求以我校在各省(区、市)公布的来源计划为准。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十条录取原则
1. 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2.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3. 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安排专业时按考生的实际考分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级差,当考生实考分数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有政策加分考生、专业志愿位次靠前和与报考专业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理工类专业参考科目为数学,英语专业参考科目为英语,文史类其他专业参考科目为语文)。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择优调剂录取,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4. 对于江苏省考生,要求选测科目等级为A、B,必测科目等级为4C,录取专业时,我校认可江苏省规定的文理科奖励分,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方式,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依据等级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等级顺序依次为A+A+、A+A、AA、A+B+、AB+(A+B)、AB。
5. 浙江省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符合已经公布的2018年各招生专业(类)对学生选考科目范围的要求,录取时按照浙江省级招办公布的录取工作文件执行。
6. 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即投档考生按计划数1:1的数额内,按专业志愿顺序依高考总分排序录取,若有退档则顺延录取。
7. 对于加分投档的考生,学校提档时原则上承认省级招办报教育部备案的全国性加分项目,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在确定录取专业时以考生实际高考分数为主要依据。实际高考分数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加分的考生。
8. 往届生录取原则同应届生。
9. “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内地新疆班等招生事宜,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本校的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一条根据学校专业设置及培养方式,部分专业的特殊要求:
1. 采矿工程专业不宜女生就读。
2. 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
3. 建筑学专业要求考生有一定的美术基础,且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4. 数学类专业要求考生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满分150分)。
第十二条体检标准参照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我校公共外语课目前只提供英语教学,且部分专业课程实行双语教学,教师用英语授课,非英语语种考生请谨慎报考。
第十四条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复查不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已经取得学籍的取消其学籍。
第十五条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本科各专业学费标准为:英语专业:6000元/人.年,工业工程、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行政管理、法学等专业:5000元/人.年,其他各专业:5500元/人.年,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每学年为750至1200元。如果上级主管部门调整收费标准,则执行新标准。
第十六条学校设有完善的奖、贷、助学金制度。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有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社会资助等较为完善的资助体系。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详细信息见当年招生简章或报考指南,也可访问学校网站了解。
第十七条咨询方式
招生网:http://zb.cumtb.edu.cn;
咨询电话:010-62331534;
电子信箱:kyzb@cumtb.edu.cn;
微信公众号:cumtbzhaoban。
第十八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 010-62331416。
第十九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条本章程由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北京师范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北京师范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为北京师范大学,设有两个校区。北京师范大学(北京校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地址:广东省
北京科技大学以“四个融合”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北京科技大学坚持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学校人才培养全过程,着力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构建完善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注重面向全体、分类施教、强化实践和文化引领,切实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完善制度保障,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综合改革相融合。制定创新创业教学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本科生、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明确学生参加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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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准确定位合理报考2019年高考统招志愿设置共有两点变化,考生在填报时要注意:变化一,实施艺术类招生志愿设置、录取方式改革。变化二,实施本科普通批次合并。详见2019年高考统招志愿设置、投档规则简表。针对今年高考志愿的变化,考生在填报时要注意以下几点:个人成绩准确定位6月23日,北京教育考试院已发布了高考成绩。考生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查看2019年北京市高考考生分数分布,要记录个人成绩
北京:高招录取启动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获悉,北京市2019年高招录取将于7月6日至30日进行。主要日程安排录取:分批次(类型)、按志愿根据教育部规定和北京市实际情况,今年北京市招生录取继续实行分批次(类型)、按志愿录取的模式,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参加录取的高校分别执行不同批次(类型)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当前批次按考生已填报志愿录取结束,高校计划未完成时,将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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