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28 01:22:51 | 帮帮网
连日来,七所在汉部属高校先后发布了今年本科招生计划,记者对比发现,多所学校在鄂招生计划有所增加,按专业大类招生成为主流形式。教育专家分析,招生计划略微上调或与各校自主招生计划减少有关。一些学校今年还新增了专业,主要涉及人工智能、网络安全等方面。
【武汉大学】
在鄂招生计划增28人
新增电气大类
武汉大学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计划7200人,与2018年持平,其中2019年在湖北省计划数为1615人(不含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的招生计划)。该校招生办公室负责人表示:今年保持招生规模不变,推出五项惠及新生的新变化。
一是调整分专业录取规则,实施分专业时同分取齐。在分专业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当考生投档成绩、高考总分均相同,则实行同分取齐。
二是提高新生奖学金额度,名额不限。其中校长特别奖不再规定硬性条件,获得校长特别奖的学生将免除在校期间的学费,甲、乙等奖学金同样不限名额。
三是在招生总量不变的情况下,各省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数均有增加,增幅达4.41%。
四是增加高校专项招生计划数,让更多寒门子弟有机会进入大学学习。今年该校专项招生计划增加20个,总计划数增至180个。
五是新增电气大类,包含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两个专业方向。2019年将继续实行大类招生。学生入校后除了一次在录取专业(大类)中选择专业的机会外,在大一大二还各有一次转出学院的机会。
【华中科技大学】
在鄂招生1765人
新增2学院2专业
华中科技大学2019年在全国计划招生7180人,与去年持平,在湖北省招生计划数总计1765人(不含各类特殊类型招生计划),比去年增加8人。投放计划数为36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高校之最。
据介绍,学校充分研判湖北省近几年专业热度,全方位进行招生计划结构性调整,增大考生挑选心仪专业的机会。招生政策及招生专业主要有以下调整和变化:成立网络空间安全学院,新增网络空间安全专业,以计算机类(含网络空间安全、信息安全)进行招生;成立人工智能与自动化学院;探索本硕博贯通培养新模式,设立生物科学(登峰计划班),最快8年拿到博士学位;新增基础医学专业;学校尊重学生志趣发展、兴趣需求,提出转出无门槛、转入有要求的转专业政策,大学四年为每位学生提供至少5次选择专业的机会。
针对湖北考生,新增医学实验技术的分类投档,学生报这个专业才会被录,没有报也不会被调剂到这个专业,专业录取分数可能会低于普通类校线。目前,该校医学实验技术、法医学和护理学三个专业实行分类投档。
【武汉理工大学】
在鄂招生计划增106人
新增人工智能专业
2019年,武汉理工大学的招生计划总数为9200人,在湖北省的招生计划为2310人,较2018年招生计划增加106人。湖北考生的录取机会增加,该校招办工作人员建议大家积极报考。
在招生专业方面,继2018年新增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生物制药2个普通本科招生专业,武汉理工大学2019年新增人工智能和智能制造工程2个普通本科招生专业,其中人工智能为新设专业,该校为全国首批设置人工智能本科专业的35所高校之一。
此外,武汉理工大学今年新设生物技术和制药工程2个中法合作办学专业,专业设置在武汉理工大学艾克斯马赛学院。据了解,武汉理工大学艾克斯马赛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由武汉理工大学与法国艾克斯马赛大学联合成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在鄂招生计划增34人
新增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今年计划招生4600人,较去年增加100人;预科93人,与去年人数持平;在鄂招生973人,较去年人数增加34人。
据悉,学校2019年新增智能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设在计算机学院。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以计算机科学为基础,结合了认知科学、信息学、控制科学、生命科学、语言学等学科的相关理论和研究方法,融合了机械、电子、传感器、计算机软硬件、人工智能、智能系统集成等众多先进技术,是21世纪信息科学研究的制高点和信息产业价值的主要提升点。
今年学校部分专业按专业类招生。普通文理考生按照学校志愿优先、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及安排专业,不设专业级差。
【华中师范大学】
公费师范生增600人
合格毕业可包就业
华中师范大学2019年招生总计划4700人,与去年相同。其中,在鄂招生计划为900多人,与去年相比基本持平,略有增加。但公费师范生计划较去年相比增加了600人,计划为1600人。美术学公费师范生新增了4个招生省份,分别是贵州、辽宁、四川、福建。
据介绍,师范专业学生签订公费师范生教育协议以后,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600元/月)。品学兼优的公费师范生,还可享受国家和学校设置的各类奖学金,奖励金额800-10000元不等。合格的公费师范毕业生需要在教育系统工作年限为六年以上,一般在教育系统内自主择业,国家确保就业。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是根据全国各省教育厅提出的具体需求而变化的,今年大幅增加的原因,也是源于各省教育厅对基础教师师资的增加。华中师大相关负责人解释。
今年,华中师大依旧实行大类招生,招生类别有公费师范、非公费师范和非师范。通过大类招生进校的学生,根据各个学科课程安排,在大一或者大二基础课程结束后,根据个人意愿,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专业分流。学校还开设了文学历史直博班数学物理直博班英才直博班3个直博班,实行本硕博一贯制培养;开设物理学基地班、历史学基地班、汉语言文学实验班等3个实验班;开设了法学经济学交叉班、数学经济学交叉班、化学生物交叉班、化学物理交叉班。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在鄂招生计划增46人
部分学生按大类培养
根据计划,今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面向全国招收5070人,包含普通本科一批、提前批公安类、提前批艺术类、国家专项、高校专项等类型。今年在湖北省招生计划1300人,较去年增加46人。据悉,学校从2018年开始实施按大类和按专业招生并行的模式,按大类招生的专业入校后第一年按大类培养,一年后根据学生学习情况分流到具体专业学习。
据介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一所以经法管为主干、兼有文史哲理工艺九大学科门类的综合性大学,拥有国家级重点学科:财政学、会计学、金融学、民商法。该校全国首创经济学通论法学通论和管理学通论三门必修通识课程,开设司法会计、法经济学、经济犯罪与经济刑法、经济侦查等极具特色的交叉课程,有力推动法学与经济学的交叉与融合。
【华中农业大学】
在鄂计划招生1043人
与去年持平
华中农业大学今年招生计划出炉:在全国计划招生4700人,与去年持平,在湖北省计划招生1043人,与去年持平。该校招办人士提醒,湖北考生填报志愿时需注意,同一专业名称有多个专业代号,用于不同类型考生填报,如填报错误属无效专业志愿。
据介绍,该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该校生物科学类实施生命科学英才计划,依托国家生物学理科基地和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实施本硕博贯通培养、国际名校联合培养和学术精英型人才培养模式。学校部分专业按专业大类招生。(记者柯称王进良贺俊揭明玥肖杨通讯员白玉谢小琴周尧实习生易廷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中文全称为湖北文理学院,英文全称 HuBei University of Arts and Science.学校国标代码为10519,注册地址为湖北省襄阳市隆中路296号。
第三条 学校是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现设有55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九大学科门类。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兼招部分中职类本科生和专科生。
第四条 学校全面贯彻实施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制度,严格执行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五条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湖北文理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决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工作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工作。
第八条 根据招生工作的实际需要,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在全校师生及校友中遴选招生工作人员参与招生宣传、录取工作以及部分招生形式(专业)的专业水平考核(考察)及考务工作。
第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分配及使用帮帮网
第十条 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进一步优化招生专业结构和区域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学校按上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设置普通本科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报考我校优质生源集中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中国高校之窗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计划及相关招生信息通过湖北文理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hbuas.edu.cn)和各省的招生权威刊物对外发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
第十四条 学校依据学生志愿和高考成绩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优先录取分数高的考生;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学校各专业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对应届生和往届生同等对待。
第十五条 录取时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投档比例执行,其中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对于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各种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学校均予以承认。
第十六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等相关标准执行。新生进校后均安排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 进档考生的专业分配原则是: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档考生分类按分数由高到低排队,依次按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投档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综、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综、外语。外语类专业,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果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如考生同意调剂,则安排到未录满的专业;不同意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实行“专业(类)+院校”投档模式的高考改革省份,进档考生按所投专业(类)进行专业安排。江苏省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安排专业,内蒙古自治区采用“专业志愿清”原则安排专业。
第十八条 外语类各专业只招收本语种和英语语种考生,并且不做比例限制。其他非外语类各专业不限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只安排英语教学,并均须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并达到相应水平。
第十九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体育类考生文化课成绩应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投档资格线。专业课应按所在省招办的要求参加本科专业统考,并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我校单独举办专业考试的,考生还应取得校考专业合格证。我校未单独举办专业考试的,其统考成绩作为校考专业成绩。我校组织艺术专业招生考试的省份,考生所填报专业需与取得我校校考合格证专业一致。
各省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各省文件执行。没有特殊要求的,各专业录取规则如下:
(一)美术类专业录取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40%+校考专业课成绩×60%”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音乐学专业录取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0.5+校考专业课成绩×3.75”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三)音乐表演专业录取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0.4+校考专业课成绩×4.5”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四)舞蹈表演专业录取时按“校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五)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80%+校考专业课成绩×20%”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六)体育类专业录取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50%+体育身体素质测试成绩×75%”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二十条 中外合作办学、中职类招生专业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后不得调换专业。
第二十一条 凡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按规定录取后不换录、不退档。考生若因各种原因自愿放弃入学资格,须由本人及家长到我校说明情况并办理退档手续。
第五章 入学
第二十二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学校规定的报到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假期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应征入伍的新生,需由本人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户口薄)、高中教育阶段毕业证到入伍地县(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加盖征兵办公章后,交送学校招生部门。学生退伍后,持当年录取通知书及《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二十六条 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时须按湖北省物价局核定我校的收费标准缴纳学费等相关费用。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以学校网站公布为准。
第二十七条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设有“绿色通道”。凡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以凭录取通知书和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向当地县(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局或教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推行国家助学贷款等制度,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临时困难补助等形式,确保学生不会因为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二十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联系方式为:
通讯地址:湖北省襄阳市隆中路296号
邮政编码:441053
电话:0710-3595555、3590904
学校网址:http://www.hbuas.edu.cn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招生政策相抵触,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招生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发文之日起生效执行,由湖北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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