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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招生章程 山西大同大学招生章程

2023-03-26 08:39:54 | 帮帮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综合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14010108隶属于:山西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综合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14010120隶属于:山西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院校类型:财经
隶属于: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为了保证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资讯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院概况

1、学院全称:山西大学商务学院

2、学院代码:13533

3、办学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太榆路武宿机场南

4、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5、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6、办学形式:全日制

7、办学层次:本科

第五条 组织机构

1、山西大学商务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组,招生工作领导组由学院全体党委委员、院务委员、纪检委员组成,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全部事宜。

2、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3、招生工作在学院纪委、纪检监察室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第六条 体检标准

执行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七条 录取规则及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1、录取规则: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指标,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帮帮网

2、普通高考录取原则:

⑴文史、理工类录取原则:

对于进档考生,采取“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⑵艺术类录取原则:

美术类专业:对于进档考生,按考生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舞蹈类专业:对于进档考生,先按男女分类,再按考生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类专业:对于进档考生,音乐表演(声乐方向)专业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音乐表演(器乐方向)专业根据各行当招生计划按器乐各行当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某些器乐行当完不成招生计划,其空缺名额按以下顺序依次分配给二胡、小提琴、钢琴、琵琶、古筝、竹笛、手风琴。每次每行当录取1名考生,直到完成总招生计划为止)。

⑶体育类录取原则:

对于进档考生,按考生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⑷同分排序原则:

文史、理工类: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并列时按单科成绩进行比较,单科分数高者优先录取(文史类单科排序为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工类单科排序为数学、语文、理科综合)

艺术、体育类:若出现考生专业成绩并列时,按考生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化成绩并列时,按考生单科成绩比较,单科分数高者优先录取(艺文、体文单科排序为语文、数学、外语,艺理、体理单科排序为数学、语文、外语)

⑸江苏省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原则。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较高的考生,如等级也相同,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文史类单科成绩排序为为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排序为为数学、语文、外语)。我院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的等级最低要求是选测科目历史为C、物理为C,其它选测科目也为C,必测科目达到4C,技术科目为合格。

⑹对于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⑺对于浙江省的考生,录取时执行《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⑻投档比例: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划定的投档比例。

⑼应、往届考生录取时一视同仁。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经济学专业录取时,数学成绩作为参考,对英语专业的考生入校后进行口语、听力的测试。

⑾外语语种不限,无口语成绩要求。我院所有非外语专业,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外语学习上需自行克服困难服从学校安排。

⑿单科成绩无要求。

⒀男女比例不限。

⒁对加分考生录取时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规定。

3、专升本录取原则:对于进档考生,普通类专业按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美术类、舞蹈类、体育类专业在划定的文化线上按考生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对口升学本科录取原则:对于进档考生,普通类专业按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美术、音乐、舞蹈类专业在划定的文化线上按考生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外语类专业在口语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录取结果公布:录取结果按教育部统一要求与各省规定的形式以及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规定的形式公布。

第八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及办法

学院按照山西省教育厅核定的2017年度招生规模,根据学院的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结合往年的招生录取情况、专业培养、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编制本年度的招生计划。我院招生生源分布在全国14个省(市、区),详细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九条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预留计划数执行国家的有关标准,即全年招生计划的1%,用于解决各地统考上线同分段生源计划的不平衡,预留计划需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组批准、院纪检监察室备案后方可使用。

第十条 收费标准

我院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 毕业生颁发证书名称及种类

凡被我院录取的本科生学业期满达到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颁发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二条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信息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姓名:吴建社,职务:院党委书记

第十三条 其它

1、新生入校后,我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体检及资格审核。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

2、我院设立有多项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困难补助等,同时学院还提供有勤工助学岗位。

3、我院招生咨询人员对考生咨询的填报志愿意见仅供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

部 门: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招生办

地 址:太原市太榆路武宿机场南

邮 编:030031

电 话:0351-7942477 7691668

传 真:0351-7942477

E-mall:zsb@sxu.edu.cn

网 址:http://www.sdsy.sxu.edu.cn

乘车路线:太原市火车站乘901、902路公交车到三水站下车,往西200米即到。

第十五条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山西大同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依法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大同大学普通高考、专升本和对口升学考试的招生工作。是社会了解学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渠道,也是学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二条 山西大同大学招生工作严格贯彻执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三条 山西大同大学招生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资讯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西大同大学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120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九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上级主管部门:山西省教育厅

第十一条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山西大同大学校长 冯锋

第十二条 学校地址:

御东校区:山西省大同市兴云街,邮编:037009

新平旺校区:山西省大同市矿区平泉路52号,邮编:037003

大同师范分校:山西省大同市城区平旺电厂路,邮编:037039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山西大同大学设立由校领导、纪检委、计财处、教务处、学生处、后勤管理处、招生就业处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招生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山西大同大学的招生工作。

第十四条 山西大同大学招生就业处是山西大同大学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西大同大学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五条 山西大同大学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委的监督下进行。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 山西大同大学招生规模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学科发展、教学资源等实际情况,制定各专业计划;根据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和国家重点战略部署的有关政策等因素,确定分省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在规定时间内报教育部及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学校还将通过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七条 鉴于全国大部分省份实行平行志愿的录取模式,根据有关规定学校可预留不超过总计划的1%作为预留计划,2017年学校预留计划30个,用于解决平行志愿最低录取线上相同分数段考生的顺延录取,同时兼顾调节生源不平衡。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山西大同大学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九条 山西大同大学按照理工类、文史类、体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

第二十条 山西大同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志愿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二十一条 山西大同大学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模式与原则接收档案。

第二十二条 山西大同大学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对普通高考、专升本、对口升学考生全部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以所填报志愿和文化课考试成绩为依据,公平竞争,公正录取。

第二十三条 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理工类、文史类考生依据考生志愿,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专业要求省统考专业课、文化课达到考生所在省划定的体育类、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音乐类专业考生根据考生志愿,分行当按类(声乐、键盘、西洋器乐、民族器乐等四类)、按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辽宁省音乐类计划按艺文、艺理列出,录取时文、理统一排序。

第二十四条 对于专业安排,以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分配,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和投档成绩依次安排专业;分数相同的考生在分配专业时文科按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科按数学、语文、理科综合的成绩为序,对比单科成绩高低安排专业;体育、美术、音乐等专业考生专业测试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高低安排专业。

第二十五条 英语类专业只招英语考生,俄语专业为英语或俄语,日语专业为英语或日语,其它专业均为英语。

第二十六条 采矿工程专业只招男生,其它专业男女不限。

第二十七条 按照录取规则,所报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且不愿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所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但愿意服从调剂的考生可安排到有缺额的专业。

第二十八条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报到时,学校对新生进行健康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山西大同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第六章 证书颁发

第二十九条 学生毕业时, 符合山西大同大学颁发毕业证书条件者, 颁发山西大同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山西大同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山西大同大学学位证书。此外,专升本、分校毕业生(含五年一贯制)在毕业证上分别体现专科起点本科和山西大同大学分校名称。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 收费标准:按照山西省物价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分年度收取,如有变动,则以物价部门最新批准的标准执行。

第八章 奖学金、助学金

第三十一条 符合条件的在校生可参评享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山西大同大学学生奖学金。

第三十二条 学校设有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以帮助建档立卡及生活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咨询方式

1、山西大同大学

部门:招生就业处

网址:http://zsjyc.sxdtdx.edu.cn

电话:0352-7563686

2、山西大同大学大同师范分校

网址:http://www.sxdtgz.com

电话:0352-2186878;18735207007

第三十四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咨询人员的咨询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调整相应的录取办法,并另行公布。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山西大同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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